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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童之偉
  不久前,鳳凰網《大學問》欄目將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朱蘇力、清華大學法學院教授王振民和中國人民大裝潢學法學院教授陳衛東在去年不同時間和場合的演講或發言,輯錄為專題“轉型下的法治中國”推出。其後,蘇力教授和振民教授的某些觀點遭到網民一片責罵,《東方早報》編輯要我做一番評論,我遵命做篇小文章。
  朱蘇力教授觀點msata的是與非
  蘇力教授最近幾年在法學澎湖民宿界內部受到的批評和非議比較多,但其中有些可能是誤解造成的。記得蘇力教授2008年參加過一個巡迴宣講,所講內容是“社會主義法治理念與資本主義法治思想的比較”,後來寫成了文章發表。此文因提出人權概念在歐洲出現是因為那裡國家小、中國強調審判獨立會破壞法治建設等觀點,而遭到他的同事龔刃韌教授專文批評,指蘇力教授的文章“在法治及人權等重大問題上有許多違反歷史事實和法學常識的錯誤”。對這種批評,我在不小程度上是認同的。
  蘇力教授這次的觀點,我看其內容比較平衡,基本符合中國實際,唯一讓人覺得難以接受的是記錄其觀點的文章標題“社會轉型期不能過分迷信法治”。他著力強調的,其實HI-Q褐藻糖膠是“市場經濟基本定型,法治才能真正定型”。對於法治,他說:“我們要堅信法治,追求法治,完善法治,另外要防止過分迷信法治,覺得政府管的是錯的,只有交給法律去管才是對的。”顯然,“要防止過分迷信法治”不過是一個預防偏頗的附帶說法。
  當然,蘇力教授說這話時,可能沒有考慮到事情的另一方面,那就是,在當今中國,過分迷信法律的情況是有的,但過分迷信法治並且造成不良社會後果的情況其實幾乎是沒有的,我想他本人恐怕也難以舉出實例。室內裝潢中國真正大量存在的,是迷戀人治、通行人治。
  從上下文看,蘇力教授並不是在嚴謹、確定的意義上使用“法治”這個詞,他所說的“法治”,除法學界公認的那層意思外,實際上時而指“法律”、時而指“法制”。估計他當時做的不過是一次即興發言。所以,其中有些內容很精辟,如“法律不可能靠規則本身解決問題,一定要深入到各行業非常細緻的問題,比如互聯網或者保險業,都會慢慢形成它的規則”,但另一些話又往往顯得言不及義。
  例如,對十八屆三中全會決定提出的“探索建立與行政區劃適當分離的司法管轄制度”,按他的理解,這不過“是減弱人際關係對審理案件的影響”,所以他很熱心於證明,在通信現代化的今天,“你是法官,在浙江或者在貴州,我去找你,或者都不用找,打一個電話,你是我的老同學,就可以解決了”。實際上,三中全會的決定主張形成“與行政區劃適當分離的司法管轄制度”,目的在於剋服地方保護主義,減少乃至消除地方黨委、政府對司法的法外干涉。對此,蘇力教授不可能不懂,但不知他的發言何以顯得如此心不在焉。
  王振民教授觀點的得與失
  記錄振民教授演講的文章標題是“法治沒建立起來就搞民主是災難”,但實際上他堅定表達了對民主的終極追求。他在當前特別強調法治,主要是因為他確信“法治決定未來,決定國家的命運”,“一個國家,由‘富’怎樣變‘強’?我覺得取決於‘法’字”,他因此還特別主張要實現“政治法治化”。強調法治並不意味著否定民主。振民教授認為“沒有民主就沒有未來”,他在現實性上特別尋求法治,是因為他“希望建立一個可行的、有秩序的民主”。
  但是,振民教授的一個重要觀點裡邊包含的邏輯,是很值得他反思或學界商榷的。他說:“所以我們一定要先為民主鋪設好軌道,讓民主在法治的軌道上運行,這樣的民主才不是脫軌的,才是有秩序的,這是第三世界國家的教訓。千萬不能法治還沒有建立,就搞起民主了,沒有法治的民主,就像沒有法治的經濟繁榮一樣,越民主、越繁榮,就越是災難。”
  在這裡,振民教授有把民主與法治割裂開來、對立起來的認識傾向。民主如果完全沒有法治要素相伴隨,它就不是民主,而是無政府狀態或暴民社會。歷史上多數名聲不好的民主並非完全沒有法治要素,而是法治要素嚴重缺失。同理,法治如果完全沒有某種最低限度的民主相伴隨,也不成其為法治,而會僅僅只是法制。關於法治與法制的聯繫與差別,法學界迄今為止已經講得夠多,並且早已形成共識。事實上,民主與法治,從來不可分割,各種不同民主社會或法治社會的差別,主要在於其中民主要素與法治要素的配比不同,結構不同。
  振民教授觀點的主要理論缺失,在於他認定,建設法治社會可以不要民主或可以沒有民主。不客氣地說,這種認識極可能是錯誤的。
  第一,這種法治觀背離了中外法學界關於法治與民主相聯繫的廣泛共識。歷史上,亞里士多德提出法治優於一人之治,實際上就是在民主共和意義上理解法治。近代歐洲啟蒙時代的法治論,也以按民有、民治、民享原則組成代議制政府(代議民主)為其不可分割之內容。至於在中國,遠的不說,改革開放後老一代憲法學家為我們編寫的憲法學教材講到法治時,都是強調人民的立法權和嚴格依法辦事兩個基本要素。講人民的立法權就是講民主共和嘛!我們都是學這些教材走過來的,對其中這方面的內容,振民教授不妨做些回憶和查閱。
  第二,法治事實上確實是從來都與一定的民主事實相聯繫。振民教授一向看好法治的效用,但不大支持在現實意義上談實行民主。對此我完全能夠理解。但是,不能忘記,歷史上從來沒有無民主事實支撐的法治。就說振民教授一直比較推崇的英國13世紀的《大憲章》吧,它從1215年出現到1297年最後一次修訂,經歷了無數次臣民(當時主要是中小貴族)與其國王之間的鬥爭、妥協,臣民在這部憲法性法律的確立過程中實現了深入和廣泛的參與,即較深入廣泛地實行了立法民主。
  所以,法治與民主,在生活世界是須臾不能分離的,是一個過程的兩個方面,要建設必須大體同步進行。它們決不像餐桌上的兩道菜,食客面對它們可以選擇先吃完其中一道再吃另一道。
  標題黨的成與敗
  什麼是“標題黨”呢?百度百科里寫道:“標題黨是互聯網上利用各種頗具創意的標題吸引網友眼球,以達到各種目的的一小撮網站管理者和網民的總稱。其主要行為簡而言之即發帖的標題嚴重誇張,帖子內容通常與標題完全無關或聯繫不大。”網上另外還有言曰:標題黨就是“用標題吸引人來點擊查看,但一點擊發現裡面沒有自己想看的東西,說白了就是用標題誤導大家”。
  鳳凰網上述專題中,編輯蘇力教授發言的是一位周姓編輯,看來他深得標題黨之真傳。通常狗咬人不是新聞,人咬狗才是新聞。做媒體的人,總會想方設法暗示出現了人咬狗或人可能咬了狗的情況,這很自然,不難理解。蘇力教授是有全國性影響的學者,加之他的思維往往與學術界的主流傾向大異其趣,於是,周編輯順水推舟,故意忽視了蘇力教授首先是要“堅信法治,追求法治,完善法治”的主張,而將他附帶說到的“另外要防止過分迷信法治”的提示,用文辭政變的方法,黃袍加身推上全文標題的寶座。
  那標題是蘇力教授自己加的還是周編輯加的,不清楚。但我相信是後者加的。標題如果確實是該編輯加的,那麼蘇力教授之挨罵,基本上是被標題黨禍害的,很冤。
  振民教授的觀點,有點將法治與民主完全割裂的傾向,但他沒有否定民主的正當性。更重要的是,“法治沒建立起來就搞民主是災難”,並非其全文要論證的重點,其重點是證明“法治建設決定國家未來”。振民教授的演講內容由另外兩位編輯處理。
  標題黨能增加讀者看“人咬狗”的好奇心,幫所在媒體吸引人的眼球,甚至能在讀者中引起爭辯,在沉寂的理論學術界激起一些漣漪。從這個角度看,鳳凰網編輯對上述兩教授文章的處理是成功的,可看作他們為鳳凰網立下的汗馬功勞。君不見,同一專題中內容同樣精彩的陳衛東教授的觀點沒有做這樣的處理,社會反應就平靜如水。試想,記錄衛東教授觀點的“司法為什麼要堅守程序正義”的標題若改為“司法少談堅守程序正義那一套”,反響肯定比蘇力、振民兩教授的文章還要火。
  但是,我還是要講點批評意見。簡單說,我的意見是兩點:第一,標題黨的方法,拿到學術領域,對讀者對社會可能有誤導作用,社會效果不好。試想,幾個著名學者,都是推崇民主、法治的,你把他們說成主張人治、不要民主,社會影響會好嗎?標題黨可能只適合非學術領域的話題。第二,對作者不公正。標題黨實際上必定歪曲作者完整作品的核心論點,讓其中某一個並非核心的觀點上升為標題,從而以偏概全。
  最後,標題黨的出現和流行,也給我們理論學術人士提出了警示:對即將面世的作品,必須確保自己能瞭解或預覽包括標題在內的作品全貌。
  (作者系華東政法大學教授)
  (原標題:有差池的法學教授,離譜的標題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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